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煤尘接触浓度管理标准AQ4202-2008讲解了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煤尘的管理和控制标准。该标准对呼吸性煤尘和呼吸性煤尘接触浓度进行了详细的定义,并修订了呼吸性煤尘接触浓度的管理限值。具体而言,呼吸性煤尘是指作业场所空气中符合特定曲线透过率的煤尘颗粒,其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10微米,且空气动力学直径5微米以下的煤尘颗粒的采集效率为50%。呼吸性煤尘接触浓度则指通过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样方法测得的一个工作日的煤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计算公式为C = (Ci Ti) / T,其中C表示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i表示应用个体采样方法测定的作业人员一个工作日的呼吸性煤尘浓度,Ti表示相应时间段的作业时间,T表示总作业时间。该标准还规定了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煤尘接触浓度的管理限值为2.5 mg/m,并指出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方法进行。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煤尘接触浓度管理标准AQ4202-2008适用于煤炭开采、加工、运输等相关行业的作业场所,特别是那些空气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少于10%的煤尘管理。该标准为这些行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了科学、规范的管理依据,有助于保障作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减少职业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