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气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1 熟知通气流程2 主管道置换最迟要在入户置换的前一日将调压箱与主管线置换完毕。操作必须按“置换通气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去做。3 新建或改线大修后的燃气管道必须经过燃气置换方能正常投入使用。4 负责置换人员必须要对所通气的管道及设备进行仔细检查,符合技术要求时,才允许拆除盲板,并在末端设放散口放散;5 放散是否合格应采用球胆取气样,再进行点火试验,点火试验应离天燃气污染区,严禁直接在放散管上试火;6 燃气管道通气时,应缓慢开启阀门。管内速不得大于 5m/s,通气压力不得大于 0.005mpa(500 毫米汞柱);7 管道末端放散管一般要求高出地面 2 米,应设专人看守,看守人员应站在上风处;8 放散时要注意周围环境,不应使放散出来的燃气空气混合物进入民局势内;9 放散时应禁止闲人靠近,禁止放散区内出现任何火种。10 每次维修完毕必须对维修后的管道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置换通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