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库值班制度(一) 、每天夜间安排各工种及足够人员住库,其中要有一名带班领导。消防警卫人员实行 24 小时轮流值班制度。以定时定向定点进行巡视检查和应付值班期间的紧急事项。(二) 、遇重大节假日,油库重大作业、防台、防汛、防洪等特殊情况,应加强值班力量,确保安全。(三) 、定期安排和编制护库值班名单,重大节假日的值班名单还须报公司职能部门批准备案。值班人员临时变更,应征得值班干部的同意。(四) 、护库值班人员须按时到指定点签到,不得离岗、会友或留客住库(经值班干部同意并办理登记者除外) 。(五) 、对值班、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妥善处置和及时向值班干部报告。(六) 、完成任务后,应认真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办好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