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然气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制度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天然气生产运行部为甲级防爆单位。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保证生产安全运行, 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防止各灾害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生产运行部站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各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每位职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责。2.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限期处理和整改,并做好记录。3.加强事故管理,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对重大未遂事故也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处理报告和复查记录。4.认真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随意动用
2、未经许可的设备和工具。5.严格执行进站管理规定。6.非本站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危险区,在站内行走时严禁在管道容器及工艺装置附近逗留,严禁在危险源区域逗留。7.在禁火场所严禁吸烟,严禁带入各类火种,凡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储仓库进行存放并有专人监护。8.每个岗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要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及消防演习,保证人人都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9.除在固定动火区域内动火,其它区域一律需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动火。10.各种安全装置、监测仪表、警戒标志、消防设施和器材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除、改动、挪用,安全通道要随时保持通畅,安全装置要按规定进行校验
3、。11.电气设备的维修工作必须由培训合格的电工进行,其他人员一律禁止私自维修工作,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线、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私人电器,仪表装置的修理工作应由培训合格的仪表工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12.每年雨季前,要对避雷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测试和检修,确保性能良好可靠。13.禁止在站区生产区域堆放易燃易爆物,站场保持清洁,废料垃圾必须及时清除。14.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坚持交接班安全检查。15.定期组织职工培训, 全站职工应熟知作业场所及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进站须知1.站区内严禁一切烟火,不准携带火种进入站区。外来办事人员随身携带的
4、火种(火柴、打火机、电警棍等)入站时交门卫保管。2.本站和外来办事人员一律不准穿化纤衣服和带钉子的鞋进入站区。3. 工作人员进入气站应按规定着装。4.凡进入站区的各种机动车辆, 必须在发动机排气管的出口处佩戴防火帽(阻火器) ,车速不超过每小时 5 公里,拖拉机.电瓶车.蓄力车.放射性设备严禁进入站区。5.不准在生产区内修车、擦车、放油水、扫车垃圾等。6.外来学习、参观人员必须持单位行政介绍信,经本站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站,参观时必须有本站领导和安全员及有关人员陪同。7.外来人员不准随意动用站内生产设备,更不准自行在贮罐区放残气。8.对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对于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