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技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生产技术部部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安全目标,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二、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调统一组织制订、修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组织实施。三、检查和指导本部各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安全检查记录、班组活动记录等资料档案,并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帮助解决生产环节上的
2、关键问题。四、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安全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规划,按时组织编制本部门的“两化”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五、根据公司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六、加强安全措施落实的监督和指导,对于因技术监督不善和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设备损坏、腐蚀、电气绝缘老化、静电与雷击事故、仪器仪表保护失灵等而直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负直接领导责任。七、坚持贯彻执行安全作业票制度,并严格把好关。按照安全事故调查的规定程序,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八、组织或参加制定重要检修(施工、操作、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措施,审查本部门拟定的有关生产安全技术措施、规程、标准及设备改造、系统改造设计方案。九、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和调度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十、每月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组织员工学习安全法规和岗位技能,提高本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生产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