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及奖罚管理制度一、事故管理制度(一) 、凡在油库区域内或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有关的人员伤亡、物资财产损失均称为事故。(二) 、按事故形式分为人身伤亡、火灾、爆炸、跑(冒、漏)油及油料变质、混油和其它财产损失等多种;按事故性质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或破坏事故。(三) 、事故等级划分以(油库安全管理检查评比细则)为准。(四) 、油库发生事故后,要保护现场并立即组织抢救人员及财产,同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公司和有关部门报告,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五) 、火灾经济损失按公安消防部门的计算方法计算,跑、冒、漏、混油及油料变质按油库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计算。(六) 、油库事故调查和处理
2、中应严格执行“查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当事人和职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 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 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填写事故报告表上报公司。二、奖惩管理制度(一) 、总则:为贯彻执行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件 ,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增强职工的责任感,达到奖励先进,惩罚后进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1、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维护企业的荣誉和利益,努力学习政治、文化、业务知识,提高技术业务素质,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2、奖励原则: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3、被处以行政处分或经济惩罚者,有权向上
3、级部门提出申诉。(二) 、奖励: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应予奖励:1、一直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或社会服务效益方面,有显著成绩者。2、在技术革新,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效率和节约开支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者。3、在抢险救灾中事迹突出,使国家财产免受损失者。4、在维护工作秩序、社会治安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者。5、刻苦学习,努力钻研业务技术,认真进行岗位练兵,并在上级举办的竞赛活动中成绩优异者。6、关心集体利益、廉洁奉公、舍己为人、助人为乐,事迹动人者。7、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对改进企业经营管理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确有成绩者。8、有其它显著成绩者。(三) 、惩罚:惩罚分为扣奖、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辞退、开除,触犯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予处罚:1、触犯国家的政策、法令、法律者。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3、不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者。4、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5、谩骂或殴打顾客,有损企业声誉者。6、弄虚作假,骗取奖励和荣誉者。7、品质恶劣,道德败坏,在企业内部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者。8、利用职权为泄私愤进行打击报复者。9、无故损坏公共财物者。10、其他违反有关制度规定,应予处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