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焦化厂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太钢集团临钢焦化厂作业人员安全作业证的管理。2、安全作业证种类2.1 厂长、主管生产副厂长、安全科长、专职安全员的省级以上安全管理机构培训机构合格证;2.2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2.3 安全作业证;2.4 特殊作业的安全作业证2.4.1 动火审批证;2.4.2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2.4.3 动土安全作业证;2.4.4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2.4.5 高处安全作业证;2.4.6 吊装安全作业证;2.4.7 断路安全作业证;2.4.8 设备内安全作业证。3、安全作业证颁发机关和管理单位3.1 2.1 所涉及人员由省级安全培训机构颁发培训合格证;
2、3.2 2.2 所涉及人员由临汾市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发;3.3 2.3 所涉及人员由安全科颁发;3.4 2.4.1、2.4.2、2.4.5、2.4.8 所涉及作业证安全科管理;3.5 2.4.3、2.4.4、2.4.7 所涉及作业证由机动科管理;3.6 2.4.6 所涉及作业证由生产科管理。4、安全作业证申办程序及管理规定4.1 特殊作业的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单位在管理单位领取后, 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4.2 施工单位接到安全作业证后, 填写有关内容后交与作业所在单位审核,报管理单位、主管厂长审批;4.3 办证人应按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4.4 作业所在单位及管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安全作业证后, 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并将有关水、电、汽、及地下管线情况如实告知施工单位;4.5 原则上一份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作业点使用,但动火时,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 ;4.6 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4.7 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原则上为当日使用,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至 3天。5、安全作业证的档案管理5.1 2.1、2.2、2.3 所涉及人员的安全作业证由安全科负责登记建档,个人保管;5.2 2.4 所涉及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管理单位、作业所在单位和作业人员各持一份存查,存查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