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人员安全守则1 化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化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2 进行危险性操作时,如危险物料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的处理、加热易燃易爆物、焚烧废液、使用极毒物质等均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能清楚地看到操作地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3 禁止在化验室内吸烟、进食、喝茶饮水。不能用实验器皿盛放食物,不能在化验室的冰箱存放食物。离开化验室前用肥皂洗手。4 化验室严禁喧哗打闹,保持化验室秩序井然。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长头发要扎起来戴上帽子,不能光着脚或穿拖鞋进实验室。不能穿实验工作服到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有危险性工作时要佩戴防护用具,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口罩,甚至防护面具等。5 每日工作完毕时,应检查电、水、气、窗等后锁门。6 与化验无关的人员不应在化验室久留。 也不允许化验人员在化验室干别的与化验无关的事。7 化验人员应具有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灭火、预防中毒及中毒救治等基本安全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