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监督部门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3、组织制订、修订本厂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
2、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安全卫生技术要求。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轻烃分馏装置、锅炉、压力容器、和罐区安全监督工作。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 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9、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到公司汇报。10、按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11、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厂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12、负责对厂各车间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13、检查督促有车间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业人员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