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1. 有毒、有害物品的购买1.1 依据实际使用情况,由实验人员填写计划单,报实验室负责人批准。1.2 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送交采供部购买。1.3 采购此类药品需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从经营单位购买。1.4 采供部门二人持“毒品购买证”或麻醉、 精神药品购买证件到指定单位购买,运送途中需实行有效的防范措施,安全交至仓库管理部门。有限购买证件严禁转借他人。2. 有毒、有害物品的接收2.1 此类药品保管员应由二人担任,负责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工作。2.2 此类药品保管员须具备较高的素质和品质,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
2、专业知识和安全知识。2.3 保管员验收2.3.1 二位保管员先后核对实物与购买计划单是否一致。2.3.2 检查有毒、有害物品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清晰,文字完整,易于辨认,无污染、无渗漏、无破损、无混杂、无启封痕迹。2.3.3 精密称定(未开口状态)重量,四人(两位保管员,两位采购员)核对确认。以上有一项验收不合格,保管员拒绝接收,报主管领导进行调查,直至符合规定。2.3.4 验收合格,填写接收记录,四人签名。2.3.5 瓶外贴上标签。内容包括:编号、购进日期、重量、有毒标志。3. 有毒、有害物品的贮存保管3.1 此类物品须置于保险柜中贮存,分类码放整齐,有存放编码记录。建立出入库帐目,及时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目至少保存二年备查。3.2 贮存环境及条件:严格按化学试剂管理规程中的要求进行贮存;特殊品种按其产品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贮存。3.3 保险柜要双人、双锁保管,二人各有一把锁的钥匙。3.4 保管员对化学性质不够稳定的药品每月检查一次,性质稳定的每季检查一次。做到帐、卡、物相符,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负责人。3.5 不准在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室内休息、饮食、严禁吸烟。3.6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