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副厂长安全职责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机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或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4、负责组织机动(或设备)职能部门进行上报公司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安全和机动(或设备)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上报公司重大事故或与设备有关事故时,到公司汇报。5、组织或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6、负责大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7、 定期召开或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分析或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8、组织或设备系统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或设备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