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管副厂长安全职责1.在厂长的领导下,全盘负责各自管辖区域的安全状况。2.督促所管辖部门的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3.组织所辖部门单位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4.协助厂长领导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所辖部门、单位的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指导所辖部门、单位开展安全技术工作。5.经常性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知识, 并定期召开安全例会 (每月不得少于 3 次) ,分析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安全隐患。6.定期组织本部门、单位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分类梳理,并逐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