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料仓库安全保卫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油料仓库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一、责任体系及职责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小组,由第一责任人(单位分管供应主管领导) 、直接责任人(供应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仓库保管员)组成,全面负责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其职责分别是:1、安全员是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和安全保卫措施的实施者和落实者;2、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3、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的组织和领导工作。二、油料仓库的安全保卫操作规程:1、非本库人员禁止入内,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仓库保管员同意后,方可进入。2、库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种,穿带钉子的鞋,入内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库内不准使用硬质金属工具。3、因工作需要动火时,必须到公司综合事务部办理审批手续,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4、照明灯具及电器设施应达到防爆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风措施,定期检测,确保状态良好。5、仓库周围杜绝堆放可燃易燃物品,桶装汽油、煤油等桶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6、本部位配置KG 干粉灭火器具,放置在仓库保管员要做到每周进行一次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状态。仓库保管员必须熟悉掌握“三懂、三会”的内容(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及自救逃生的常识和方法,公司综合事务部要做好“三懂、三会”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