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主办)岗位安全职责(一)负责制定能源介质、能源设施的安全使用规程与技术规程,保证在岗位的有效应用,并保证能源系统安全设施的完好使用。(二)负责各岗位能源介质系统和各类介质使用人员,在安全方面应知应会的教育培训。(三)负责大、中修期间能源系统的整体安全协调工作,负责能源介质管道的标识及能源介质使用的管理与审批。(四)参与并审核能源系统危险源辩识和评价工作,并对其危险源的控制与防范措施的可靠性负责。(五)对能源系统和各类介质使用人员由于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其它各类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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