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炼油厂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厂施工作业中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Q/SY1246-2009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厂任何金属脚手架作业活动,包括搭建、拆卸、移动、提升、改建和使用脚手架。第三条 用钢管材料制作的脚手架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门式脚手架,还有各式各样的里脚手架、挂挑脚手架以及其它钢管材料脚手架等。其他材料制作的脚手架有木脚手架、铝合金快装脚手架等。3.1 脚手架 :一种临时搭建的、可供人员在其上施工、承载建筑设备和物料的平台。3.2 安全爬
2、梯(斜道): 附着在脚手架或建筑物上的供人员行走和运送材料的通道,分为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3.3 技术负责人: 熟悉脚手架标准,经过脚手架搭设专业培训取得资质,能够识别脚手架作业中的风险,并经过授权的人员。第二章 职责第四条 职责4.1 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脚手架作业方案的审查,负责监督检查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情况;4.2 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施工作业中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办理无属地脚手架作业许可证;4.3 属地单位负责属地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办理属地脚手架作业许可证。第三章 安全管理要求第五条 安全管理要求5.1 脚手架搭设作业单位应具有脚手架作业相关资质。5.2 脚手架作业人员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
3、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3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允许进行脚手架作业。5.3 作业前,施工作业单位应编制脚手架作业方案,并经质量安全环保科审查批准后,办理脚手架作业许可证和高处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作业。5.4 施工作业单位脚手架设计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方案交底,使作业人员了解脚手架搭设作业技术要求、存在危害,确保作业人员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做好作业方案交底记录。5.5 在脚手架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应根据需求设置安全通道和隔离区,隔离区应设置警戒标志,禁止在安全通道上堆放物品材料。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
4、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脚手架上不得放置任何活动部件,如扣件、活动钢管、钢筋、工器具等。5.6 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措施等执行 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超出避雷装置保护范围的大型脚手架应按相关标准设避雷装置。5.7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大雪及雷雨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脚手架搭设作业,正在使用中的脚手架应以红色挂牌替换绿色挂牌。雨雪过后,应把架面上的积雪、积水清除掉,避免发生滑跌。大风过后,应对脚手架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5.8 脚手架作业过程中禁止高空抛物、上下同时拆卸。杆件尚未绑稳时,禁止中途停止作业。5.9
5、禁止携带物品上下脚手架,所有物品应使用绳索或其他传送设施传递。5.10 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工具袋等装备。5.11 脚手架应正确设置、使用防坠落装置,每一作业层的架体应设置完整可靠的台面、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使用特殊防护设施时应在作业技术负责人指导下进行。5.12 脚手板除了用做铺设脚手架外不可它用。5.13 脚手架的支撑脚应可靠、牢固,能够承载许用最大载荷。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5.14 脚手架搭设作业当日不能完成的,在收工前应进行检查,并采取临时性加固措施。5.15 脚手架管理实行绿色和红色标识,
6、由施工作业单位根据本规定样式制作:-绿色表示脚手架已经过检查且符合设计要求,可以使用;-红色表示脚手架不合格、正在搭设或待拆除,除搭设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攀爬和使用。5.16 铝合金快装脚手架必须具有质量保证:满足国家建设部技术和安全标准,生产质量标准符合 ISO9001。并且应有厂商的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5.17 根据我厂的生产特点, 严禁使用木质、 竹质等材料制作的脚手架。第四章 脚手架材料要求及搭设、拆除要求第六条 脚手架材料要求6.1 脚手架材料(如钢管、 门架、 扣件和脚手板等)应有厂商的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重复使用的脚手架钢管、门架和扣件等材料的形状尺寸、性能应满足脚手架技术规范要求,严禁使用裂缝、变形、滑丝和锈蚀的脚手架材料。6.2 在入库前和使用前应对脚手架材料和部件进行检查,任何有缺陷的部件应及时修复或销毁,在销毁前应附上标签避免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