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放散和爆发试验规程(1) 。 当煤气通入管道时,必须进行放散,放散的煤气量应相当于通入煤气该段管道容积的三倍。其放散效果决不能单凭放散的时间进行估计,放散后必须进行爆发试验。(2) 。 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向室内放散煤气,以免煤气流入室内和工作区域引起中毒事故,为此,放散后必须进行爆发试验。(3) 。 煤气放散时,应保证不发生爆炸事故,在无风向及风向不定的情况下,放散管周围 40 米内必须隔绝火种,在风向稳定时,下风头半径为4050 米度角的扇形面积范围内,应隔绝火种。(4) 。 煤气放散完即进行爆发试验工作,爆发试验人员要带好氧气呼吸器,取样地点周围严禁明火。(5) 。 在取样之前用煤气赶走筒内之空气,取样后立即进行点火试验,煤气着火后,燃烧稳定直达筒底时,即表示煤气质量好,可以使用。否则要查明原因,设法解除故障,直到合格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