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仓库)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管协调字200456 号)文件规定,本公司烟花爆竹仓库最大储存药量超过 5t, 已满足重大危险源申报条件, 应按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为防止本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1、本仓库应向当地县、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重大危险源申报,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2、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安全管理人员或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对仓库中的产品数量(药量)进行记录。3、人防:每天 24 小时有值班守护人员,守护员要经过安全培训,值班守护人员严禁饮酒上班、私自脱岗;夜间至少巡逻三次,并做好巡逻记录。4、犬防:库区养犬,辅助夜间值班。5、安全监控与报警设施:采用科学、有效、实用的监控与报警设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安全。6、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主要负责人,并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外部安全距离不够时,要及时报告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协同处理。7、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