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容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1 目的为加强进入设备内部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施工作业时发生缺氧、中毒、窒息、爆炸事故,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适用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3 术语或定义3.1 设备:加热炉、分馏塔、储罐、容器、槽车、油舱、水舱以及管道、烟道、排水管道、排水涵洞、下水井等。3.2 进入设备作业:凡人员进入或探入上述设备、设施内部的作业统称为进入设备作业。3.3 作业单位:实施进入设备作业的施工单位。3.4 属管单位:设备所在单位或制度划定的单位。4 职责4.2 环安处:负责监督和检查进入设备作业属管单位、作业单位
2、落实安全措施。4.1 属管单位:负责确定和落实进入设备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指定作业的安全监护人。4.2 作业单位:负责实施进入设备作业,负责按属管单位的要求落实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其一级承包商负责指定合格的作业监护人和安全监督人。5 工作程序或要求5.1 凡进入设备作业,必须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样式附后)。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由属管单位管理人员负责填写,属管单位领导负责审批。5.2 进入设备作业,作业单位必须指定作业监护人、属管单位必须指定安全监护人在作业人员出入口监护。无监护人及未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 ,严禁进入设备作业。5.3 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5.3.1 进入设备作业的施
3、工负责人根据施工作业计划,向属管单位提出申请。属管单位根据作业现场具体情况确定和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安排安全监护人;5.3.2 属管单位管理人员负责联系化验中心对设备内的氧气、 可燃气、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负责将分析合格后的作业现场气体分析单附在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存根上并签字认可;组织安全监护人共同向作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并负责与安全监护人一起逐条落实进入设备作业的安全措施;5.3.3 属管单位领导在对作业现场安全措施全面复查无误后,方可签发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 ;5.3.4 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属管单位存档,第二联由安全监护人持有,第三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5.4 安全监护
4、人的资格与职责:5.4.1 安全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参数,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常识和正确指导作业人员疏散;5.4.2 安全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设备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未完全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5.4.3 安全监护人应清楚进入设备作业的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应急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5.4.4 每次作业结束和封闭设备时必须清点进出设备的人数;5.4.5 安全监护人要随身携带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 。5.5 进入设备作业人员应遵循的原则5
5、.5.1 作业负责人持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5.5.2 进入设备作业的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不符时,不得进入设备作业;5.5.3 安全监护人不在现场监护时不得进入设备作业;5.5.4 职业卫生着装和作业器具不符合安全规定不得进入设备作业;5.5.5 对违反本规定强令作业或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5.5.6 进入设备作业应控制进入作业人员数量和连续作业时间;5.5.7 每次作业结束和封闭设备时必须清查带入设备内的工具。5.8 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在正常生产区域应一天一开,当日有效;全面停工大检修期间, 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 3 天,间断作业要重新做气体化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