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损溢管理办法讲解了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关于油品损耗及溢余管理的具体办法与要求。文档规定,公司在成立数量管理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简称数量办),前者负责超耗处理和责任追究审批;后者则涉及油品物流环节损溢的审核、原因分析、改进措施提出、索赔协调等职责,并需定期上报相关统计分析和问题控制措施。该办法明确了储运安全部的研究制定损耗标准,推广降耗技术与措施,参与统配资源超耗索赔等职责。针对分公司,明确其在保证数据准确性方面的重要地位及其需要履行的任务如数据分析、资料提供、配合检查和损溢上报工作。此外,本管理办法细化了损溢核销处理权限,强调无权对超范围的超耗与溢余擅自核销,同时规定依据具体的责任分配办理索赔或依照审批程序核销处理。最后,办法中详细描述了油品定耗标准,不仅按运输方式(如铁路、公路)、储存以及零售分别制定了不同条件下的标准值,还指出了当与第三方存在合同时需要遵循特定书面约定。油品损溢管理办法适用于油品生产企业及旗下各个分公司,尤其是具备自属或租赁油库及经营有加油站业务的企业机构。此文档能指导企业内部涉及油品物流运输(包含铁运与公运)、存储以及终端销售等多个部门开展损溢管理工作,有助于相关人员,包括运输车队、油库保管人员、营销管理人员等准确把握各自在确保油品量真实准确过程中承担的角色,确保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最佳实践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