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醇车间安全检修制度所有检修作业开始前应按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一. 设备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 按规定要求及时编制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由职能部门审核,厂(公司)总工程师审批。2. 设备检修前的安全交接厂区内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按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并进行按要求内容进行交接。交接双方应共同检查,并按规定的方法确认无误后,由交接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3. 检修前现场的安全要求l 检修时使用的备品配件、机具、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堆放应整齐。l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总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 “
2、正在检修,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l 在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输送管道附近不得设置临时检修办公室、 休息室、仓库、施工棚等建筑物。l 影响检修安全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均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告信号灯。l 检修现场应保持道路通畅,路面平整,路基牢固及良好的照明措施。夜间施工时,应装设亮度足够的照明灯。l 易燃易爆生产区、贮罐区、仓库区内或附近的路段,应设立明显的标志,限制或禁止某类车辆通行。l 道路应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其设置地点、形状、尺寸和颜色应符合相关规定。l 检修或施工需要占用道路,必须办理封路审批手续,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
3、证畅通无阻。l 检修现场应根据相关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l 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l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4.检修机具安全管理 l 各类检修机械的防护装置、 制动装置应符合相应安全规定。l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l 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登高用具在使用前必须分别按国家相应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 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l 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l 气焊作业使用的各类气瓶均应配
4、有瓶帽和防震圈。l 起重机具:各种起重机械在检修前必须进行详细检查,并有记录。5.检修现场个体防护器具、救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安全管理 l 检修现场应根据大、中修和抢修的具体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个体防护器具(如空气呼吸器、长管防毒面具) 、救护器具和消防器材。 l 检修现场小型消防器材的配置数量与化工车间常规要求相同。 l 确保检修现场的消防用水。 6.检修前的安全教育要求 l 参加大检修的人员,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包括:检修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及安全措施,检修中经常遇到的重大事故案例,个体防护用器具的使用要求和佩戴方法,检修应急救援预案。l 特种作业人员还需进行本工种的专业安
5、全教育。l 检修教育须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做好记录。7.检修人员行为的安全要求 l 检修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才能上岗检修。l 从事夜间检修作业或零星项目检修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为安全监护。l 从事特殊检修作业的人员(如二级以上高处作业、高温作业等)在检修前应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疾病或职业禁忌证者,不得从事该项检修作业。l 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二. 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1 厂区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1) 一级和二级动火
6、作业的动火条件:l 凡在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和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储存装置上动火作业,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l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 30 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30 分钟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l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l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l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 20%。l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l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l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l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 5 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