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生产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决议、规定等。2、抓好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4、主管生产必须抓好安全,组织和指挥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5、每周召开生产调度例会,安排和解决各单位提出的安全问题。6、合理进行人员调配,确保生产岗位能够按照定员要求均衡生产。7、参加全厂性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厂“三定”问题要及时安排有关单位予以落实。8、经常深入生产一线,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9、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对全员进行工伤保险,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时交纳工伤保险费用。10、发生事故后,参与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并参与事故原因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11、事故调查结束后要做好生产的恢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