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防火、防爆、禁烟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加油站消防、防火、防爆、禁烟管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加油站范围内的所有基层单位和从业人员。3 职责3.1 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本制度的审核、修订,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定期进行演练,制定相关管理台帐。3.2 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防火、防爆、禁烟管理第一责任人。3.3 加油站所有从业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4 控制程序4.1 加油站禁烟(火)区加油站经营区:加油区、卸油区、油罐区加油站办公区:办公
2、室、会议室、接待室、洗手间等。加油站其他区域:配电室、便利店、厨房、绿化带。4.2 预防4.2.1 着火源的控制与消除4.2.1.1 加热用火加热易燃液体时,应尽可能避免采用明火而改用蒸汽等加热。若在高温反应或蒸馏操作中,须使用明火或烟道气时,燃烧室应与设备分开或隔离,封闭外露明火,并定期检查,防止泄漏。4.2.1.2 检修动火禁火区除生产用固定火源外,所有动火作业必须按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动火证。4.2.1.3 流动火花和飞火a. 在易燃易爆区域和贮罐区等地点严禁电瓶车进入。b. 允许车辆进入的区域,车辆排气管上必须装有火星熄火器等安全装置。c. 在加油站区域内严禁吸烟。d. 在易燃易
3、爆区域,禁止穿着不符合静电安全要求的化纤工作服。4.2.1.4 其它火源1. 防止易燃易爆物料与高温设备、管道表面相接触,可燃物的排放口应远离高温表面。2. 严禁在高温管道和设备上烘烤衣服或放置可燃化学品。3. 避免摩擦撞击产生火花和危险温度。4. 消除电气火花和危险温度。5. 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和爆炸性物质的性质,对分厂内的电气动力设备、仪器仪表、照明装置和电气线路等,分别采用防爆、封闭、隔离等措施。4.2.1.5 导除静电1. 生产、 贮存和装卸可燃气、 液体的设备和管道应有导静电接地装置。2. 空气分离装置、保冷箱及其箱内设备管道应有导静电接地装置。3. 用空气干燥、掺合、
4、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及管道应有导静电接地装置。4. 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应有导静电装置。5. 防止雷电火花,根据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4.2.2 工艺过程的安全控制4.2.2.1 采用安全合理的工艺过程a. 按物质的危险性采取相应的措施,通过工艺改革以火灾爆炸危险性小的物质替代危险性大的物质,以减小火灾爆炸的危险性。b. 系统密闭及负压操作,设备应尽可能无泄漏。c. 生产过程实现连续化和自动控制,以有利于安全生产。d. 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惰性介质保护。e. 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4.2.2.2 加强工艺参数控制,正确控制各种工艺参数,防止超温、超压和溢料、跑料。4.2
5、.3 其他预防措施4.2.3.1 建筑物的防爆应有以下措施:a. 生产装置的平面布置及防火间距按 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 执行。易燃生产装置与生产用固定火源的距离不得少于 30 米。b. 生产过程中有易爆物质或压力容器的厂房应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建筑,泄压比应符合要求。c. 散发可燃气体的厂房应有防火花地面和良好的通风设备。d. 对安装有能散发可燃气体的采暖管道、散热器等表面接触能发生燃烧爆炸的机器设备和管道的厂房,应采用不循环的热风采暖技术。e. 安装一类防火防爆设备的生产场所应有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4.2.3.2 设备防爆及防止爆炸扩展应有以下措施:a. 对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
6、超压,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有报警装置,应有手动、自动紧急泄压、排放等措施。b. 对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装防爆板,有条件的操作室应有防爆墙。c. 生产和贮存有压可燃气体的设备,应设置封闭式安全阀。d. 可燃气体输送管线和放空管的末端,必须安装阻火器、水封和防静电装置。e. 受压设备和盛装易燃物质的设备之间应有一段安全距离(大于 30米) ,距离不够的必须设防爆墙。4.2.3.3 可燃气体排放要求1. 可燃气体的排空管应高于有人操作的设备 2 米以上。2. 靠建筑物的排空管应高于建筑物两米以上。3. 排空管必须在避雷器的有效范围内,且尽可能避免雷雨时排空。4.3 组织a. 加油站实行消防区域负责制,根据工作需要和成员的具体条件加以适当分工,建立必要的会议、汇报、防火检查及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b. 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明确职责,并落实防火任务,加油站的行政领导为加油站的防火负责人,负责所管辖区内的防火工作。c. 加油站应建 10-15 人的义务消防队,其队员由年龄在 18-35 岁的站内员工组成,名单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存档。d. 加油站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