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防爆、禁火禁烟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公司防火、防爆、禁火、禁烟管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部门和从业人员。3 法律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 70 号)3.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 6 号)3.3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3.4四川省消防条例3.5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 号)3.6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4 职责4.1 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本制度的审核,修订,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组织并进行定期演练。4.2
2、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本部门防火、防爆、禁火、禁烟管理第一负责人。4.3 公司所有从业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害,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5 控制程序5.1 分类生产过程物质火灾危险性分类:按照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5.2 预防5.2.1 着火源的控制与消除5.2.1.1 检修动火禁火区所有动火必须按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动火证。5.2.1.2 流动火花和飞火a.在易燃易爆区域和贮罐区等地点严禁电瓶车进入。b.允许车辆进入的区域,车辆排气管上必须装有阻火器。c.在易燃易爆区,禁止穿不符合静电安全要求的化纤工作服。d.在厂区内严禁吸烟和拨打
3、手机及配带火种。5.2.1.3 其它火源a.防止易燃易爆物料与高温设备、管道表面接触,避免摩擦撞击产生火花和危险温度。b.消除电气火花和危险温度。c.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和爆炸性物质的性质,对厂内的电气动力设备、仪器仪表、照明装置和电气线路等,分别采用防爆、封闭、隔离等措施。5.2.1.4 导除静电a.生产、贮存和装卸可燃气体、液体的设备和管道应有导静电接地装置。b.防止雷电火花,根据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5.2.2 工艺过程的安全控制5.2.2.1 采用安全合理的工艺过程a.按物质的危险性采取相应的措施,通过工艺改革,以减少火灾爆炸的危险性。b.设备应尽可能无泄漏。c.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5.2.2.2 加强工艺参数控制,正确控制各种工艺参数,防止超温、超压等。5.2.3 其它预防措施5.2.3.1 建筑物防爆应有以下措施:a.生产装置的平面布置及防火间距按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执行。易燃生产装置与生产用固定火源的距离不得少于 30 米。b.生产过程中有易燃易爆物质或压力容器的厂房采用敞开式建筑,泄压比应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