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HSE)考核办法第一条 月考核规定1、每月对现场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和不符合项,按照项目部安全生产(HSE)违章处罚管理规定和项目部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当月考核。2、每月对基层队的 HSE 资料进行检查,把查出来的问题留到每季度末汇总后按规定进行考核。3、每季度项目部对基层队的 HSE 教育培训效果进行一次抽考,对不及格的员工进行考核。第二条员工违章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项目部对员工违章行为实行记分管理。计分管理时限为半年一个周期,周期满分为 10 分,凡满 10 分的员工给予待岗一个月处罚。凡在局、公司级、项目部级单位安全检查中的违章记分,都在累加计分之中。扣分标准:5-9 分扣款 500 元,3 分扣款 200 元,2 分扣款 100 元,1 分扣款 50 元。第三条 安全承包风险抵押金兑现办法按照国际钻修分公司安全承包风险抵押金办法执行第四条员工先进个人评比办法先进个人条件:1.年度内无事故发生;2.年度内无违章行为发生;3.年度内有安全科技成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比;4.在册的所有员工,包括农民工。先进个人名额:每个基层队 12 名。先进个人奖励:500 元。第五条 安全科技奖励规定根据安全科技项目在现场的实际应用情况评出 3 个档次, 一等奖奖励 500元、二等奖奖励 400 元、三等奖奖励 300 元。没有实用价值的不予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