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损坏烟花爆竹安全处置制度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与过期产品, 如不妥善处置, 其本身就是一大隐患,为杜绝不合格产品与过期产品所带来的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1、切实做好购进商品的验收入库工作,严把进货质量关。严禁将不合格产品降价处理,让其流入市场。2、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主要领导。3、发现不合格产品时先就地封存,并及时上报公司管理人员,必要时作退货或销毁处理;对已销出的不合格产品要限期予以追回。4、库房中发现过期或损坏的产品时,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进行处置。对即将过期或损坏轻微,不影响燃放安全和燃放效果的商品,应及时作减价处理。不能在仓库内长期存放,也不能重新包装后作为新商品销售。对过期及损坏严重的烟花爆竹产品,坚决予以销毁。在销毁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制定销毁方案,实施销毁工作。销毁药量较大时要有当地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