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储罐巡检汇报制度为确保液氨储罐的安全运行和各种安全防范设施的安全可靠,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液氨储罐巡检汇报制度:1、生产班组的设备巡检必须两人进行,每两小时对液氨储罐进行一次巡检。2、生产班组每班对各种安全防范设施和防护用品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其状态良好。3、工段和分厂每天对各种安全防范设施和防护用品进行一次检查,对班组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消除。4、工段和分厂每天对液氨储罐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巡检。5、公司生产管理部主管领导每周对液氨储罐和各种安全防范设施和防护用品进行一次巡检,对分厂提出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6、液氨储罐的巡检必须详细记录液氨罐的液位、压力、温度等数据。7、休息日和法定假日期间分厂巡检由分厂值班领导负责,其余时间由分厂生产主管领导和安全主管领导负责。8、分厂每半个月向公司生产副总书面汇报一次液氨储罐的运行情况,并签字存档9、分厂每月向公司主要领导书面汇报一次液氨储罐的运行情况,并签字存档。10、本管理制度从 2013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动力分厂2013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