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用工安全管理制度一、基本要求1、外用工范围包括:临时工、农民工、离退休职工等。2、外用工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二、外用工安全管理1、使用外用工,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审核必备的证件、证书。2、雇用外用工签订的合同,必须按承包合同安全评审制度规定,有安全内容和要求。3、外用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和施工。4、 所有外用工均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 防火等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自觉接受安全、公安、劳动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不服管理、违章作业的,进行教育批评、经济处罚或停止工作,直至辞退。5、必须严格加强对外用工的安全管理,对施工中的安全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6、凡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7、使用外用工发生工伤事故与正式职工一样按事故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