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安全副厂长安全职责1.在厂长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3.协助厂长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4.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6.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7.主管安全副厂长在厂长领导下, 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