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油区及燃油系统安全管理规定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油区及燃油系统的防火、防爆规定,油区卸油安全规定,燃油储存安全规定,油区及燃油系统检修规定,进入油区要求等内容,工作中应认真执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内容及本规定。1.2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管理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在油区及燃油系统进行的各类工作。2 术语和定义2.1 火灾危险性类别:甲、乙、丙、丁、戊。根据危险性特征,当液体闪点60,属于丙类,我公司油区危险性类别为丙类。2.2 油区:就是将油罐、装卸油设备、油泵房、油加热器、滤油器、污油池、油水分离设备等划在一个独立的区域。2.3 柴油油气含量爆炸下限:
2、0.5%1.1%; 动火油气含量合格值: 0.2。2.4 防雷装置:雷电会引起巨大的电磁、热、机械效应和静电作用,为避免在油区因雷电发生火灾,防止油区雷击起火的一种有效装置。2.5 接地装置:油在管道内输送时,由于摩擦产生静电,静电积累后能量很大,会对其他物体放电,故油罐、油管道、卸油站等都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油罐和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分别装设是为了防止过电压,避免发生火灾。2.6 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 油区及燃油系统均属此类。3 管理内容与要求3.1 油区及燃油系统防火、防爆规定3.1.1 油区周围通道必须保持畅通,禁止存放易燃物质和堆放杂物。3.1
3、.2 油区内应有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 必须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置于固定地点。应定期检查、更换,使消防器材处在完好的备用状态。3.1.3 卸油区及油罐区必须有避雷装置和接地装置, 油罐接地线和电气设备接地线应分别装设,输油管也应有明显的接地线。每年 4 月 30 日前,电气测量接地电阻,燃化部负责监督备案,防静电接地每处接地电阻值不宜超 30。3.1.4 油罐区排水闸门应保持完好。着火时应立即关闭闸门,防止油水流出扩大火灾事故。3.1.5 严禁用汽油擦洗油管路、蒸汽管路、地面等,以免擦洗时引起火灾事故。3.1.6 燃油系统的软管,应定期检查更换。3.1.7 油管道法兰、 阀门及轴承应保持严密不漏
4、, 如有漏油应及时消除。3.1.8 油区管沟应每年定期进行检查及清理一次。3.2 油区卸油安全规定3.2.1 严禁油车司机及外人进入油库。3.2.2 油车进站时,协助行车人员对好车位,检查油车必须有接地线,并已做好油车防溜措施和接地装置。3.2.3 在卸油中如遇雷雨天气或附近发生火警,应立即停止卸油作业。3.2.4 卸油管及油车接头应无泄漏现象, 发现泄漏现象应立即停止卸油,进行处理。3.2.5 参与卸油工作的所有消防人员,禁带火种,严禁吸烟,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3.2.6 打开油车上盖,严禁用铁器敲打。开启上盖时应轻开,人应站在侧面。3.3 燃油储存安全规定3.3.1 运行人员应专用防爆工具操作。3.3.2 油罐顶部呼吸阀应保持灵活完整,运行人员应每月 15 日、30 日白班检查登记,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3.3.3 燃油温度必须严格监视,防止超温(50 度) 。3.3.5 油泵房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春夏秋季每白班、夜班各运行 30 分钟,冬季每白班运行 30 分钟,及时排除可燃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