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储源场所安全防护制度讲解了放射性同位素储存的规范和安全要求,为确保这些有害物质在储存过程中的安全性设定了详细规定。该制度明确了储源场所的选址要避开人员活动密集的地方,从而降低了公众接触到高风险放射物质的可能性。文件指出必须有专人来负责放射性同位素的保管事务,并为其提供了独立而单独的储存空间以避免干扰和其他潜在危险混合的情况发生。同时,强调只有经过合格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估单位对存储地点进行了严格评价并确认满足辐射防护的基本标准之后才能投入使用。对于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方面也作出说明:要求场地采取有效的“五防”策略,即防盗、防火、防潮、防爆以及防止泄漏;并且规定放置放射性物品的保险柜具有可靠的
2、安保性能,周围需要标示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识阻止未经授权的访问者进入限制区域。文档进一步提到为了加强管制力度,房间入口应装置双锁结构,在管理制度上落实由两个人共同掌管钥匙开启或关闭仓库的机制,杜绝任何单个人员能够随意操控的情况出现。最后重申了放射性同位素的特殊用途及其重要性,并规定其不得被用来作其他用途或是与其他非相关设备设施混用且严禁私自拆除改造;此外进出此类物资需遵守严谨的登记流程。储源场所安全防护制度适用于涉及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的各类科研实验室、医疗机构放射治疗科室以及其他工业生产和处理过程中会涉及到这类危险物品的行业领域。它主要面向于具体执行放射性同位素运输存储等操作的技术人员以及监督该类作业是否按照既定规章准确实施的管理人员,还包括负责场地建设规划时需要考虑安全防护要求的工程师们,目的是确保相关人员都能了解如何保障自身的健康不受损害同时也减少周围人群面临的威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