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讲解了石油化工企业如何依据国家和行业的法规标准,保障在事故状况下的水质管理。该制度强调化工企业的清污分流工作,确保未受污染的清水不会受到事故发生期间的污水影响。制度指出应建立事故缓冲池,以集中处理异常时期的废水及保证排放安全;并提出储罐区应安装通往缓冲池的管道与控制阀,在正常情况下关闭雨水排放口而保持对围堰中水的有效管理,通过阀门调控使得清洁水源或轻微污染水源分别按照不同方式进行排泄,一旦检测确认污染情况,则须利用水泵转移污染水源至缓冲池内。为保障地下水体和地表水不受潜在渗漏威胁,事故缓冲池必须定期检修,禁止其他非应急用途占用设施,且始终要准备好应对突发事件,还强调在紧急情况响应方案以及培训演习中增加处理这部分净水的具体条款并记录执行细节。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存在化学品使用风险并且可能引发水污染问题的石油化工相关企业,特别是涉及易燃易爆物料储存和加工环节的场所。对于这类企业的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措施有严格的指导作用,有助于企业在遇到突发状况时快速采取正确的处理方法。这套规定同样为环保部门提供了检查标准,确保此类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从而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