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掌握本职岗位的生产技术,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有知情权。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3有建议权。有权对本厂或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4有批检控权。有权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5有拒绝权。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6有保障求偿权。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员工,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厂提出赔偿要求。7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8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9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10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11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