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加油站防火制度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加油站或油库内。2、禁止一切人员因私事入库、或在加油站或油库内住宿。3、严禁容留非工作岗位工作人员以外人员在库内逗留或留宿。4、进入油库临时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入库应佩戴临时出入证。5、凡携带物品进入油库的人员,一律进行检查并登记。6、加油站、油库的罐区、装卸区作业,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讯设备。7、加油站、油库工作人员要组织电工每月对加油设备的线路是否完好进行检查。8、严禁使用塑料或绝缘材料制作的容器灌装或输送燃油。9、加油站、油库内严禁明火作业和吸烟。10、严禁在加油站或油库内修车和敲打铁器。11、发生火灾、火警时要及时采取扑救措施。12、各库区要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沙箱、消防斧、消防毯等,并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更换。13、火警电话 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