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1 承包商安全管理基本要求1.1 规范内容的界定1.1.1 承包商是指承担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的单位,包括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统称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以及设计、物资供应服务商、监理公司等单位。1.1.2 工程项目的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改扩建工程项目、检维修项目、维护保养项目,以及所有石油工程作业类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 。1.2 承包商安全管理原则1.2.1 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坚持“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1.3 承包商安全管控方式1.3.1 承包商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与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上海石化)相同的安
2、全价值取向,接受上海石化的教育培训,执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上海石化和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禁令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管及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以下简称 HSE 管理体系)评审。1.3.2 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将承包商纳入本单位 HSE 管理体系,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严格考核。1.3.3 实行总承包的项目,总承包单位要承担起对分包单位安全监管的职责,对分包单位实行全过程管理与控制,并对建设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对总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责任。2 安全管理职责2.1 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3、负责制定本单位承包商 HSE 管理规定和考核细则;对各承包商进行年度 HSE 资格评审;对本单位及承包商的执行情况(包括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定期公布。2.2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承包商整改,并跟踪检查。在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商 HSE 业绩及表现作出评价,并抄送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3 承包商应具备的安全资质3.1 承包商应具备所承建工程项目相应的资质, 这是安全资格证书审核的前提。承包商在未取得上海石化设备动力部审核批准的外委托检维修、设备安装企业资质确认证书或中石化集团公司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市
4、场资源库成员证书和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金山石化监督组审核批准的安全施工登记或安全临时许可证之前,公司安全环保监督部将不予受理 HSE 资格的审核。3.2 承包商应有 2 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 并提供上级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3.3 所有总承包、 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建立 HSE 管理体系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及环境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取得 HSE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承包商,在其它条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将优先给予审核办理承包商 HSE 资格确认证书 。3.4 具备接受 HSE 资格确认证书审核条件的承包商, 必须向上海石化安全环保监督部提交上海石化承包商 HSE 资格
5、确认证书申请表、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HSE 业绩证明、外委检维修、设备安装企业资质确认证书或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市场资源库成员证书和安全施工登记证或施工安全临时许可证、法人代表安全证书和消防证书、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证书、安全员安全证书、HSE 内审员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进入上海石化固定的施工人员名单(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和 HSE 内审人员的比例达到 5,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报) ,经审核批准后,方能获得上海石化颁发的承包商 HSE资格确认证书 。3.5 对于售后服务单位、特殊的检验检测单位(如锅炉、计量仪器等法定检测) 、做技术试
6、验的研究单位等,如果派员进入公司辖区内的生产装置从事施工作业或工作,都要办理临时安全资格证,然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场手续(具体见条款 5 承包项目的实施程序) 。4 承包商的安全评审4.1 承包商首先应取得上海石化设备动力部审核批准的外委托检维修、设备安装企业资质确认证书或进入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市场资源库成员名单后,才可以向上海石化安全环保监督部申请办理承包商 HSE 资格确认证书,申请时应提交本规定 3.4 条款所规定的内容。4.2 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工的承包商可以直接向上海石化安全环保监督部申请办理承包商 HSE 资格确认证书,但必须提交上海石化承包商 HSE 资格确认证书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HSE业绩证明、 法人代表安全证书和消防证书、 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证书、安全员安全证书、HSE 内审员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进入上海石化固定的施工人员名单(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和 HSE 内审人员的比例达到 5,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报) ,经审核批准后,方能获得上海石化颁发的承包商 HSE 资格确认证书 。4.3 承包商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