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氰化钾贮存、使用规定1 目的氰化钾属剧毒药品,为了防止氰化钾在贮存、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 实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河北渤海煤焦化有限公司氰化钾的贮存和使用。1. 职责3.1 化产车间负责氰化钾的贮存和使用;3.2 安全科、生产科负责氰化钾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监管。4 程序4.1 氰化钾的贮存4.1.1 氰化钾贮存地点为化产车间污水处理单独隔开的库房,并保存在保险柜中。4.1.2 氰化钾库房设置防盗门及防盗窗,防盗门设置防撬锁装置,防盗门上的钥匙由化产车间主任负责保管。4.1.3 氰化钾库房中设置保险柜,保险柜上有两套钥匙,分别由生产科长和安全科长保存。4.1.4 保险柜上的密码由
2、化产车间污水处理班长负责设置和记忆,其密码不准告诉其他人员。4.2 使用4.2.1 氰化钾在配药使用时,应提前提出使用申请报安全科,经科长批准后方可使用。4.2.2 取用氰化钾时,必须有化产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安全科长、污水处理班长同时在场时方可取药。4.2.3 取用氰化钾人员应穿戴连体式防护服,在化产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安全科长同时在场进行取药和配药。4.2.4 所取氰化钾药品水量应刚好够配药数量,不准有多余数量,多余药品必须完全放回。4.2.5 配药时化产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安全科长必须全程跟踪配药过程,当配药完毕,剩余氰化钾重新放回保险柜,且保险柜上好封条、所好,防盗门所好后,三人方能离
3、开。4.2.6 封条必须有河北渤海煤焦化有限公司焦化厂的公章和日期。4.2.7 所有进入库房的人员必须在记录上签字,签字的记录由化产车间负责保存。4.3 检查4.3.1 安全科每月不定期对氰化钾贮存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检查时,应有化产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同时到场。4.3.2 检查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氰化钾贮存地点是否符合贮存要求,是否可能被盗。4.3.3 当氰化钾贮存地点不适合贮存时,应及时选择更换贮存地点;当保险柜封条发生破损,可能发生被盗时,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不得隐瞒。4.3.4 污水处理值班人员听到库房有异常声音时,必须及时观察了解情况,不得听而不闻,否则,每出现一次至少罚款 500 元。5 附则5.1 违反此规定的人员,每发现 1 次考核 500 元。5.2 本规定由安全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