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材料库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确实抓好煤矿爆破材料管理工作,杜绝爆炸物品的被盗、流失以及其它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 加强爆破器材管理人员、放炮员、保管员和采购员的业务理论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二、 从事爆破器材工作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是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爆破器材和操作规程,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作业证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 ,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接触爆破器材。三、 建立健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及岗位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组织职工培训,提高爆破器材安全管理意识。四、 爆破器材管理必须做到领、退账目清楚,账物相符,规范台账管理,熟悉手持机操作,及时处理数据上报等工作管理。五、 对违反爆破器材管理规定的人,实行责任追究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