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材料使用管理制度爆破材料使用管理制度一、 爆破材料必须按照当班实际所需的数量领取,严禁多领。二、 爆破材料必须凭票支领,票据必须有工程管理人员签字。三、 支领爆破材料的票据必须一份多联,数量、名称必须填写清楚,对于填写模糊不清,内容不全,无签字的票据,发放人员一律拒绝发放。四、 当班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及时交回保管室,严禁私人保管爆破材料。五、 爆破材料发放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收发记录,每天一校对,出现错误立即更改和追查,避免爆破材料流失。六、 对丢失爆破物品的责任人必须交由主管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七、 爆破材料必须按照说明书进行使用,严禁改制爆破物品。八、 爆破材料在施工现场必须分箱存放并上锁,除爆破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乱动爆破物品。九、 爆破物品运送人员必须穿绵制衣服,雷管和炸药必须分人运送,不能由一人混合运输,运送爆破物品的人员不得在中途逗留。十、 爆破物品运送人员不得嬉戏打闹,不得任意抛掷爆破物品。十一、 爆破物品运送人员的矿灯绝对不能失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