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案例分析,安全隐患不除,行车危机四伏,2011年05月09日23时30分许,鞠某某(男,21岁,山东省乐陵市人)驾驶鲁EGXXXX号奇瑞牌轿车沿231省道由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231省道小宋村碑处时,撞至前方同向行驶的燕某某(男,47岁,山东省广饶县人)驾驶的无牌斯太尔大型汽车(车厢尾部无反光标志)尾部,致鞠某某当场死亡,鲁EGXXXX号奇瑞牌轿车乘车人李某某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燕某某负事故同等责任,被处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并赔付受害人损失。,安全设施不全的危害 安全设施不全是指车辆在长时间行驶过程中部分机件老化、松动或脱落,从而失去或达不到原有功能。像制动系统、方向系统失灵,照
2、明系统失效,安全标志脱落等现象,如得不到及时保养,极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生命无返程,切勿超速行,2012年3月24日10时10分许,姜某(男,23岁,山东省垦利县)驾驶鲁EXXXXX号小型轿车,沿231省道由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231省道王营村口北100米处时,因超速行驶与前方同向行驶至此处的杜某某(男,38岁,东营市东营区人)驾驶的无牌三轮农用车相撞,后鲁EXXXX号小型轿车又与道路东侧树木相撞,致姜某当场死亡,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超速行驶的危害一、超速行驶时驾驶人不能全面、正确感知车内外的变化。 五、超速行驶有时会使驾驶人的思维判断失误。二、超速行驶减弱了驾驶人对空间的认识能力。 六、
3、超速行驶影响车辆的操作稳定性。 三、超速行驶时,驾驶人对速度的判断能力下降。 七、超速行驶使汽车的制动距离增长。 四、超速行驶增加驾驶人疲劳程度,反应能力下降。 八、超速行驶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货车超载,祸从货起,2011年02月14日21时许,山东省博兴县魏某某(男,28岁)驾驶鲁MXXXX号重型货车(该车装载货物铜粉,严重超载)沿220国道由东向西行驶,当行驶至220国道与西二路路口处时,与由西向东行至此处的黑龙江省齐市拜泉县郑某某(男,28岁)驾驶的鲁ETXXXX号轿车相撞,致驾驶员郑某某及乘车人山东省广饶县李某某(男,23岁)、王某(男,23岁)现场死亡,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魏某某负事
4、故主要责任,于2月15日被刑事拘留,等待法院的判决。,超载行驶的危害一、缩短汽车使用寿命和加速零部件的老化。 二、加速轮胎的磨损和变化。三、加速发动机损坏。 四、转向沉重,离心力增加,影响汽车的操纵性能。五、降低制动性能,增长非安全区距离。 六、缩短弹簧钢板寿命,减少车辆的通过力。,红灯短暂,生命无限,2010年08月03日01时10分许,山东省济宁市刘某某(男,32岁)驾驶鲁EAxxxx号货车沿228省道由东向西行驶,当行驶至228省道与庐山路路口处时,与行驶至此处闯红灯的山东省利津县扈某某(男,33岁)驾驶的鲁ENUxxx号小型轿车相撞,致扈某某、刘某某及鲁EAxxxx号货车乘车人山东省泰
5、安市安某某(男,50岁)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扈某某经医院救治无效于当日死亡。,闯红灯的危害 一、违反交通规则,影响他人的正常通行。 二、影响交通秩序,易引发交通事故。 三、严重威协别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闯红灯情况,不是违规而是违法。,“醉”出事故,“让”出平安,2011年12月29日21时许,生某某(男,30岁,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酒后驾驶鲁EJ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沿西六路由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220国道(南二路)与西六路南侧1公里处时,与沿西六路由北向南行驶的李某某(男,40岁,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驾驶的鲁EZFxxx号小型轿车相撞,致李某某当场死亡,生某某受伤,造成道
6、路交通事故, 生某某因伤取保候审,等待法院的判决。,酒驾的五大危害一、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二、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三、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四、心理变态。 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 的事。五、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欺骗诈保,法理难容,2012年02月18日21时许,魏某某驾驶鲁ELxxxx号三菱轿车,沿东营区府前街由西向东行驶,当行驶至东营区府前大街东方俱乐部门口处,与同向行驶至此处的黄某某驾驶的鲁EUxxxx号奥迪轿车相撞,事故发生后,魏某某弃车逃逸,鲁ELxxxx号车乘车人黎某某称事故发生时其是鲁ELxxxx号车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侦查魏某某承认事故发生时该车为其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