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员安全制度为保证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1、各工序操作人员必须在进入岗位时着抗静电工作服后方话进行作业。2、禁止穿钉鞋、高跟鞋(1、2 寸以上)上班。3、充装车间操作人员必须着长袖工作服。4、在进入基站时必须将随身携带的手机、香烟、打火机、火柴、钥匙等一切物品交由门卫专人贮柜保管。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禁止将外来人员带入生产区域参观或逗留。6、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交班时,除向领导汇报外,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待领导作出安排后方可下班。7、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更不得在上班时间打逗取乐。8、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按公司“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追究其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