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间生产安全副主任安全职责1、协助主任管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负责组织制定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奖惩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事故隐患的整改计划和方案,并组织或督促实施;3、负责协助车间主任开展、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生产、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监督班组安全员的班组日常安全管理、检查、记录工作;4、组织开展车间内的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协调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检查;5、负责组织技术员对车间员工进行生产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负责监督、指导车间班组安全员的班组安全管理工作;6、审查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要求
2、监督实施;7、协调组织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并督促落实;8、协助主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9、协助主任制定应急预案,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到现场组织抢救和参与调查处理,组织制定防范措施;10、负责组织制定装置检修方案、技术改造方案,并落实方案中的安全要求;11、组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投产运行方案编制及生产准备安全措施制定;12、定期组织技术员对不间断巡检中存在的漏检、不巡检等行为进行通报考核; 13、发生安全和生产事故,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14、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15、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记录、资料的管理、分析、汇报;16、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17、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技术规程行为;18、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险兆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部门,防止事态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