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设备安全使用规定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目的1、保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2、保证公司设备的正常运行,防范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第 2 条、 适用范围1、适用于公司各类设备操作的安全管理工作。2、适用于操作人员对设备的巡视、操作、检查和维修等常规工作。第 2 章 操作设备前的规定第 3 条、 操作前的准备1、操作前,操作人员应认真阅读操作说明,熟悉安全操作规范。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性能和特点,对于危险环节,有关职能部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安全防范装置。第 4 条、 操作人员的纪律。1、作业前,必须对设备设施的传动、电器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辅助材料的安全性进行检
2、查。2、作业中,如果发现设备设施的转动、电器部位发生故障,应立即予以解除。3、作业中,如果发现辅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4、作业中,一旦发生事故应首先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5、操作完毕,应认真擦洗、注油、 ,保持设备实施处于良好状态,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第 3 章 操作设备中的安全管理第 5 条、 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范1、生产操作的设备,均应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防火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2、各种机械设备的调试、安装、使用和修理均须符合安全要求。3、新装、改装、扩装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设备项目,必须以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劳动保护观点来确定技术方案。4
3、、 设备在试车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设备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规范。5、新安装的设备投入生产前必须进行空转,合格后方能带负荷试车。第 6 条、 安装安全装置1、生产过程中容易发生有毒气体或粉尘,应安装安全装置,确保设备的密封性和机械性。2、因压力的施压以及其他部件运行使得人体可能产生伤害的设备,都要为设备设有安全装置。第 7 条、 其他安全装置的设置。1、高于地面 2 米以上的开闭装置、闸板和附属设备,应有宽度为 0.6 毫米以上的走台,走台上应有该 1 米以上的坚固、可靠地栏杆。2、电动机及动力转动装置中,人员可能会接触的部分应安装坚固的金属栅栏或罩子。3、机械设备在停车进行扫除、加油、检查
4、、修理时,为防止他人启动而发生意外,应有适当的安全装置和明显标志。4、使用的阀门及其他所有计量仪器均应设置在照明充足的地点,以便操作、观察和检修。5、使用的阀门及其他调整装置要便于操纵管理,反扣阀门或经常关闭的阀门和闸板上应悬挂明显标志。6、被切断的与生产系统相连的管道应上好盲板,并挂上明显的标志。操作中的应急措施。第 8 条、 操作中的应急措施。1、设备拆卸、贮槽时,其顶部走台、通道、楼梯及其他工作人员有坠落危险的场所,须构筑坚固的围栅和扶栏。2、发现操作的设备有严重故障,并有发生事故的风险时,应立即停止操作,逐级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3、防止可燃气体发生爆炸的措施。 可燃性气体管道、
5、设备的严密程度应达到防止气体泄漏的基本要求。 带有可燃性气体管道的厂房内应保持充分的换气,禁止动用明火。 不允许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产生负压。第 4 章 操作设备后的维护第 9 条、 操作后的维护。1、操作设备后应立即进行日常维护工作,对设备进行清洗,检查各支架和个链接处是否有异常。2、设备开始使用后,没半年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证设备能够灵活、正常开启,排污口干净。第 10 条、 操作后的清洗。1、使用设备后,应从设备的外表开始,对表面各部位可见的泥污、灰垢、油污正常清洗。2、确保设备各部件的安装位置,将设备可拆卸部位全部拆除进行清洗。3、检查各部位有无缺陷,是否需要更换零件,如需要,应对其进行更换和修复。第 11 条、 操作后的检修。1、 根据设备的结构、 生产运行特点及重要程度选择在线修理或离线修理。2、根据检修方案,备齐有关技术资料、工装、夹具、机具、量具和材料等。第 5 章 附则第 12 条、本规定由生产部负责制定并解释。第 13 条、本规定经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