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17年修订)讲解了民用航空领域的基本法律框架,旨在维护国家领空主权和民用航空权利,保障民用航空活动的安全与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该法详细规定了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对全国民用航空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并明确了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的监督职能。同时,该法强调了国家对民用航空事业的支持,包括科学研究、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民用航空器制造业的技术提升。在民用航空器国籍方面,该法规定了民用航空器的定义、国籍登记程序及条件,确保民用航空器只能具有一国国籍。此外,该法还详细阐述了民用航空器的权利登记制度,包括所有权、租赁权和抵押权的登记流程,确保这些权利的合法性和透明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17年修订)适用于民用航空领域的各类企业和个人,包括航空公司、航空器制造企业、航空科研机构、航空教育机构以及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相关人员。该法不仅为这些主体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还为其经营活动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确保民用航空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