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大修制度1、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及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按设备原值 25%提取大修理费用,并能按时绘制全矿机电设备大修计划。2、设备大修前,对所修设备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鉴定,然后根据鉴定情况,确保大修理内容,并按规定编制大理详细明细。3、设备大修,无论委托矿属单位或外委进行,大修前必须通过机电科办理大修理设备合同书,按合同签署的内容进行大修。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安排大修设备,否则财务部门不予结算。4、设备大修后,组织有关工程师、技术员、有专业技术的工人,根据合同书严格验收,验收情况必须有书面记载,并存入设备档案。5、设备大修后,由机电科设备组负责组织机电工程师、技术员根据设备修理情况及实际测试作出合理的经济、技术论证,并存入设备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