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胶轮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一)一般安全管理制度1、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司机驾驶证,否则不允许驾驶胶轮车。2、胶轮车司机在启动车辆前必须检查车辆各部件,在确保所有部件完整有效后方可驾驶。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灭火器,严禁在没有照明,红尾灯的情况启动车辆。4、开车前必须按响喇叭,提醒其它人员,严禁在喇叭未鸣的情况下启动车辆。5、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 50 米以上。6、车辆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并符合操作说明书的要求。7、必须正确执行调度指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装置。8、巷道中所有的信号标志与调度指令均为车辆安
2、全行驶的依据,所有车辆的运行不得违反。10、所有在井底行驶的胶轮车,其运行速度都不得超过 10km/h。(二)行车安全管理制度1、胶轮车在巷道口、坡度段,噪声大的地段或遇行人,以及前方有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2、胶轮车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数瓦仪,当瓦斯浓度超过 1%时,应立即熄火停机,查明原因;待瓦斯浓度超过降到 1%以下时,方可开车运行。3、胶轮车载人时,所有乘员均需坐在客厢座位上,严禁坐在其它设备上,严禁载人数量超过规定人员数量。4、上坡或者下坡应采用低挡缓慢行驶。5、胶轮车司机操作时应保持坐在驾驶椅上、目视前方、双手握住方向盘(操作手把)的正确姿势,严禁
3、将身体任何部位露出车外,严禁站在车下开车。6、司机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车辆未停稳时离开司机室。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做好机车制动,依次做好工作制动、手闸制动、脱离离合器、柴油机怠速运转、停机、锁车等步骤。7、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首先鸣笛示警,检查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启动。8、运输途中除会让车外,一般不容许停车,必须停车时应事先通知其它车辆并制动锁车、亮灯,斜巷还需采取掩车措施。9、停车时,要确保停在安全地段,并停靠在距人行侧帮部 20cm 以外,确保行人通行畅通的地方。10、停车时,应将车的驻车制动手柄拉到有效位置、换挡手柄处于空挡和柴油机停转后司机才可离开驾驶室。(三)车辆会车1、必须在指定的会车硐室(地点)会车,非会车地点严禁会车;2、车辆会车速度限制在 5km/h 内;3、会车时车与车、车与两帮的距离都不得少于 0.5 米;4、胶轮车在指定地点内会车时,应遵守空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5、无会车硐室(地点)的巷道,禁止对面有行驶的车辆。(四)收尾工作1、工作结束后,清理车辆,做到整洁有序,将车开到指定地点,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