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讲解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详细规定,旨在通过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来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该规定明确了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以及省级及以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安全培训中的职责和义务。规定指出,煤矿企业作为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确保培训资金的投入。同时,规定强调了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及定期培训的重要性,以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煤矿安全培训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包括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总公司、矿务局和煤矿。该规定特别适用于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此外,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也需依据此规定履行相应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