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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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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 1 号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已经 2018 年 6 月 19 日应急管理 部第 8 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9 年 5 月 1 日起 施行。 部长 王玉普 2019 年 3 月 20 日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统称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 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 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2、内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 从事法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附件 1) , 以及应急管理部门、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 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从事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办法, 另行 制定。 第三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 理工作,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安全评价、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检测检验标准体系。 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 资质认可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 质认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

3、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实施 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 规章、标准,遵循科学公正、独立客观、安全准确、诚实守信的原则 和执业准则,独立开展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 和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五条 国家支持发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的行业组织,鼓 励有关行业组织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用评定制度, 健全技术 服务能力评定体系,完善技术仲裁工作机制,强化行业自律,规范执 业行为,维护行业秩序。 第二章 资质认可 第

4、六条 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八百万元; (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一百 平方米,设施、设备、软件等技术支撑条件满足工作需求; (三)承担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烟花爆竹等业 务范围安全评价的机构, 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低于本办法规定的配备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标准(附件 1) ; (四)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评价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少于 二十五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 ,按照专业配备标准至少增加五 名专职安全评价师;专职安全评价师中,一级安全评价师比例不低于 百分之二十,一级和二

5、级安全评价师的总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且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五)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 (六)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担安全评价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 和风险的承诺书; (七)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 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 并具有与所开展业务相匹配的高级专业技 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专职过程控制负责人具有安全 评价师职业资格; (八)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网站; (九)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应当

6、具备下列条件: (一)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一千万元; (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有与从事安全生产检测 检验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环境,检测检验设施、设备原值不少于八 百万元; (三)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其专业技术人员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不少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 ,至少增加五名专业技术 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 之三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高级技术职 称人员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 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能, 以及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两年以上; (五)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法律责任、义 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 (六)主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 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 (七) 符合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通用要求等相关标准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文件化管理体系; (八)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网站; (九)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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