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讲解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该规定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类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规定还强调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持续保障和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同时,鼓励企业推进生产工艺技术进步,采用本质安全、性能可靠的机械设备和生产工艺,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原材料。此外,规定还详细列出了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各个方面,如安全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配备等,并要求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最后,规定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岗位操作技能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适用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者,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这些规定不仅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了明确的安全生产指导,也为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通过落实这些规定,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