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讲解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旨在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简称“五公开”)。该文件详细规定了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和会议办理程序中的具体步骤,强调了在公文拟制过程中明确公开属性的重要性,以及在会议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和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的必要性。文件还要求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明确了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和方式,并要求各地各部门每年对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此外,文件还提出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选取100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单位,探索适合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府效能。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特别是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该文件对于各级行政机关在公文办理、会议决策、信息公开等方面具有指导意义,旨在提高政府透明度,增强公众参与度,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适用于所有需要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优化服务平台的政府部门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