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 1 条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广大员工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及外协、施工单位。第二章 管理内容第 3 条奖励内容1、对避免重大伤亡及设备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奖励 10000 元。2、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励 100 元。3、发生事故后,在抢险救灾、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有功者,奖励 5002000 元。4、对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够长期保持本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生产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 300
2、 元,生产管理部门、辅助生产单位按季度人均奖励 200 元,行政后勤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 100 元。5、其它需要单独表彰奖励者,由所在单位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领导批准。第 4 条考核范围1、安全基础管理考核范围:(1)不按期召开安全会议或会议无记录,考核负责人 100 元。(2)不按期组织安全检查或检查无记录,考核责任人 100 元。(3)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网络不健全,考核责任人 200 元(4)无故缺席安全会议者考核 100 元、迟到者考核 50 元。(5)班组长班前(班后)会上不讲安全内容的,考核 100 元;记录本上不体现安全内容的考核 50 元。(6)对安全生产部
3、门催报的资料、信息不能按时上报的,考核 100 元。(7)各部门对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临时性工作)不落实、未完成者考核 100 元。(8)各类安全台帐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关责任人 100 元。(9)各单位领导未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的,考核 100 元。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围(1)未按规定对新工人及转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考核 200 元。(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考核 100 元;未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的,考核 200 元。(3)三级安全台帐没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责任人 100 元。(4)不了解本岗位岗位责任制 、 安全操作规程 、 技术操作规程的,考核 1
4、00 元3、事故考核:(1)工伤事故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标准执行。(2)对事故瞒报、误报者,按相关事故管理规定的内容双倍考核。4、电器及电气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围:(1)电器设备无接地、接零保护的,考核 100 元。(2)移动电器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的,考核 100 元。(3)使用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的,考核 100 元。(4)机电检修不执行相关行停、送电操作制度的,考核 200 元。(5)临时电源线不规范、无管理的,考核 100 元。(6)电器开关损坏或有裸露线头的,考核 100 元。(7)电气线路老化严重,不予以及时更换的,考核 100 元。(8)电焊机不断电,安、拆二次线的,考核 100 元。(
5、9)电焊机机壳不采用接地、接零保护的,一、二次线不符合规定的考核 100 元。(10)踩在油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的,考核 200 元。(11)电气焊作业不按标准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 100 元。(12)氧气、乙炔气使用及运输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考核 100 元。5、天车安全管理考核范围(1)天车安全装置构件失灵、失效的,考核责任人 200 元。(2)天车司机室电源线头裸露或刀闸无盖的,考核责任人 100 元。(3)天车作业违反“十不吊”的,考核责任人 100 元。(4)天车安全警示及保护装置不齐全者,考核责任人 200 元。(5)天车车体上有杂物者,考核责任人 100 元。(6)天车司机下车后
6、不拉闸断电者,考核 100 元。(7)天车司机吊重物时离开天车者,考核 100 元。(8)操作有手柄的设备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 100 元。(9)非天车司机操作天车的,考核 200 元;该车天车工考核 200 元。(10)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索、吊具的,考核责任人 200 元。(11)天车动车前不鸣铃示警的,考核 100 元。(12)天车的主要构件磨损超标的,考核责任人 100 元。(13)天车转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的,考核责任人 100 元。(14)天车登机无联锁保护或失灵的,考核责任人 100 元。(15)天车吊重物在人头、重要设备或机动车上方通过的,考核 100 元。(16)天车工作时调整制动器的,考核 100 元。(17)磁盘、坯钳使用完毕后未降至地面的,考核 100 元。(18)天车钢丝绳未按期涂抹润滑油的,考核 200 元。6、煤气系统或禁火区域安全管理考核范围(1)煤气区域或禁火区域无警示标志的,考核相关责任人 100 元。(2)没有煤气监测设施、防护设施而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考核相关责任人 100 元。(3)吹扫煤气管道未使用软连接及吹扫后未彻底断开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