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1、适用范围适用于冶金铸锻造企业的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2、名词界定2.1 应急预案: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方案。2.2 预案演练:针对应急预案的行动性、协调性、全面性等实施的预先演练,以便在发生生产事故时高效的实施救援。3、管理主体及职责3.1 公司(厂)负责人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订;3.2 应急预案所涉及的部门按预案分工协同负责预案的演练。4、管理规定4.1 公司(厂)根据企业危险源的分布、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监控、风险分析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包括应急小组成员配置及分工、应急装备配备、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程序等
2、必要内容。4.2 每项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演练时间根据生产进度合理安排。4.3 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结合应急预案,每年演练前,组织职工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4.4 演练内容包括演练前的准备,演练现场组织指挥,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结果的记录,预案涉及各部门必须参加,按责分工,协同作战。4.5 演练时根据现有条件,采用活人或假体作为事故受害对象进行抢险、抢救、现场保护等工作。4.6 根据演练结果,评审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效果、充分性和有效性,能否达到预期的应急救援目标,针对预案存在的缺陷由公司(厂)负责修订、完善。4.7 应急预案经评审发布后,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通知应急协作单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